从前想问,忘掉一个人需要多久,因为相信“终有弱水替沧海,再无相思寄巫山”。
现在想问,人真的会遗忘嘛,因为开始相信“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兜兜转转,两个人还是走到了这一步。“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原来,一生一世一双人,真的太难。
是非对错,终是被流年冲淡了,连怨怼委屈,也一并消去七八。没有“玲珑骰子安红豆”的慰藉,但是“入骨相思知不知”的感怀倒是尝之一二。
速食年代,快感聊胜真情。我们崇尚头发甩甩大步走开,一个人精彩的潇洒,可是在玻璃窗上呵出你的名字,突然想起你的人也是同一个Elva啊。奇怪的人类,也许就是在振作和崩溃的周而复始中,成长起来的吧。
喜剧大师金凯瑞说,Because everything you gain that will rot and fall apart and that will be left of you is what was in your heart.但我真的不喜欢这套old school的说教。我怀念的是他鲜活的肉体,我怀念的是他数千个日夜的陪伴。但分开是我们做的除了在一起以外最好的抉择,我也不曾后悔。当信任感和归属感都殆尽的那一刻,我知道我们都只是在等一根稻草。可以是回家时,两具赤裸裸炽热撞击的肉体,也可以是一把雨天没撑开的破旧雨伞。Anyway,let it go.一根致命的救命的,绿幽幽的,草。FUCK!
治愈的良药,时光太长,新欢未至。这不是一个狗血的男友出轨偷欢的垃圾剧本,我也不是一个看不得现场直播的小雉鸡。我也重欲,若兴致尚可,我也能来个三重奏。但可能就是天时地利人和,该say Farewell了。
只是夜深难眠时,总是想起旧时光。MD,这个狗东西,还真难忘!毕竟曾视为归处,而现在再无归途……
对他只想说,好好活着,好好活着。
那就这样吧,再爱我有缘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