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故事之前。
5 \: ~2 Z: n; C! i; T# j 不知道还有谁会记得于哲和王衡的故事,但是曾经埋下了一个坑,今天终究要填上。
! d2 S; p n0 a5 F3 b6 ^6 v 之前有说过文章要删减,所以之前看过故事的,如果觉得内容又出入,望见谅。
4 t, K$ r3 h0 c3 r4 e( [8 g 希望大家依旧能平淡接受我的再次出现,也能静下心,慢慢去了解于哲和王衡的世界。愿每个心中有爱的人,都能找到真爱,厮守一生。
2 W7 _& v$ {/ e" s0 i+ P 新文如下:
# {5 c+ ~( `7 f6 m 多久不曾为一个男人真正心动了,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当初第一给让我心动的那个叫力的男孩儿已经十几年不曾相见了。这会儿估计也是人老色衰,儿子都能打酱油了。但在当时,我确实为之痴狂。喜欢他骑自行车从我身边经过,喜欢坐在我旁边的他身上那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喜欢他那副倒三角的身材。现在想想,那时真的是太幼稚了。只是在后来,我也曾遇上更加优秀的男人,却不再那么心动了,我依然是一个人。
/ ^7 E* ?1 e8 R0 y$ r9 K 太多的帅哥的相貌我已经记不清了,更别说是名字。只是有一个名字我铭记在心——于哲。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记忆也逐渐模糊。我怕有一天,一觉醒来我终究忘了他是谁。而那些点点滴滴,只是梦境罢了。一切都仿佛不曾来过,我也不曾爱过。3 e2 Y$ l% K' o" Y: L; D
之于故事,大家切将就着看着,别那么费劲脑筋推敲。世上本有那么些事谁也想不明白,男人和男人的更是如此。而之于风花雪月,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0 E- g2 W- a9 ^$ W. r7 H& M
末了,祝各位看官有情人终成眷属,好人好报。: R+ I( Y& x3 i( C7 J
1% Z$ \8 ~4 p2 g
六月。
% n: L/ r* ^' ^6 u5 |. a 列车至东转向南,在漫长的铁轨上行驶着。窗外的景色随着列车的移动而不断变化着,山越来越高了,人烟也越来越稀少了。但景致却逾发的淳朴自然。夜里一场小雨使外面的一切都是新鲜的,清新的。雨水洗刷过的房墙上散发着青苔的味道,山麓弥漫在晨雾中,亘古而悠远。这样的景色真叫人心里舒坦。; i: n& Q. a6 k. u: p2 M5 S& E
可此时坐在窗口的我心中并不平静。反而越走心越凉: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至少要比眼前的景象落后。该是一个多么艰苦的地方!可是,那里为什么具有如此的魔力,竟能吸引于哲在那里老老实实一呆就是三年。也许,那里也有吸引他的地方吧。想起于哲,我的心不由紧了一下,眼泪就又忍不住刷的一下流了下来。我试图告诉自己,男人不能哭,至少不能当着众目睽睽,毫不相干的人面前哭。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一切都奉献给那里啊!至少,也应该回来和我商量商量!哪怕哪怕,和我道个别也好啊。可是,他就是这样决绝,毅然决然的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一走就是三年。
( q) d: K. V& B' s+ U/ ~$ B 火车在一个不知名的小站停了十分钟。我下车在食杂店里买了些小食品。大部分都是没有生产日期的,即便有,也不是正规的厂家,更不用提有没有质量安全QS标志的了。但就是这样的,我也担心在下一站也买不到了。这里,的确太贫穷,太落后了。& I& U/ P, I, j8 D% W4 h
火车又开动了,向着于哲所在的方向驶去。火车穿过了一条又一条绵长的隧道,半天不见太阳。从山的这头,穿到山的那头,眼前的景色就更加原始了。自然的力量太伟大了,仅仅是一道山,就能隔绝人类文明的蔓延。一道山况且如此,何况是远隔崇山峻岭呢?三年了,竟然杳无音信!于哲啊于哲,你是怎么狠下心一走了之啊。你知道,没有你的日子我是怎么过来的吗?望着延绵不断的山麓和深不可测的原始森林,前面的路,我更加不敢想象了。
4 |: s; p8 E7 A" N 认识于哲是在五年前。# G# }6 ~1 }' P; _. {& w: j+ v
我一直认为那只是个偶然,但偶然就是命运,都是命中注定好了的。老天爷早就安排好了某人某事在某年某月某时某地某种方式相遇。老天爷就安排了我和于哲在我大二的那年在那家小酒馆相遇了。在这之前,两人各自活在各自的生命里,素未谋面毫不相干。可就在那天,偶然却千丝万缕地将两人联系到了一起。5 V, I' Z% W5 o, g) E+ X; y# J
那是一家在校外简陋的小酒馆,简易房,岌岌可危的样子。屋内的光线很暗,就连青天白日的也要靠点着白炽灯泡来维持光线。酒馆的摆设也极其简陋,根本就不能用装潢来形容。但就是这样的一家酒馆,平时都鲜有人光顾,可是就是那天,一场大雨却将我逼了进去。2 C) u% Y3 k! {) W3 ]
但当我一脚踏进门的时候就懵了:与其在这里,还不如被雨淋着。但是收脚已经来不急了,另一只脚也跟了进去。/ B. H# `! s, a$ n( \& E
一群人围着一个人,剑拔弩张,蓄势待发。而那个人就是于哲。没人在意我进来,时间仿佛静止,我进退两难。正踌躇着,突然不知是谁先动了手,接着就是一场乒乒乓乓,砸桌子摔椅子的恶战。我长那么大没见过这等阵势,等我反应过来腿都拔不动了,两只脚像盯在地上一样。当时都看傻了,见过打仗的,没见过见一群人围着一个人打,而一个人竟然硬撑着应付一群人。这样的场面就是在电影里都没看过。但凡电影里出现这样的场景,挨打的多半是好人,况且以多欺少也不是什么英雄行径。我的心不由的便向着于哲这边了。突然,眼前寒光一晃,有人手里多了把砍刀,一刀朝于哲捅去。3 G7 w4 W3 W( w6 g, C
“小心!”像是有人推了我一把,从向那把明晃晃的尖刀扑过去。我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了,竟然有勇气去挡那一刀。现在想想都后怕,万一不是偏离了心脏只有那么稍稍一公分,而是捅到心脏上,我还会坐在这里吗?而就是这一刀,却让我这辈子终于爱过一次。! Z0 l, \2 E( p) s4 W, W
我当时就疼的昏厥过去了,后来于哲说当时其他人都以为我死了,这时候接到报警的警车也在外面响起,于是那群人一哄而散。于哲拖着我从后门逃了出去,血混着雨染红了整条小巷。眼看着一辆辆出租车从眼前驶过,竟没有一辆停下来的。后来是一辆宝马,救了我。但如果人可以预知未来的话,坐在宝马里的米璐璐一定后悔当时的决定。6 A4 v- R& d& X9 K; Q) l: D5 K1 r; M
我被送进了医院。这辈子最怕进医院,有生以来我只进过两次医院,一次是出生,一次是那天。因为进医院,无非就是生,或者是死。生不可怕,死亦不可怕,见别人死才可怕。所以那天我稍微清醒后就极力要求离开医院,我见不得那鬼哭狼嚎,哭天抢地的场面。3 S3 A" W, f+ z) l. Y6 P
3 @, O; R4 Y- 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