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去KTV,便是常事了。其实,我更喜欢的是每到星期六晚上,大家一起出去,坐在县城的广场上喝啤酒。吹着风,春风,暖心。他有个毛病就是穿衣服不喜欢拉拉锁。每次他骑车送我回去,我在后座上都会给他拉住,完了把手放在他外套的口袋里。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每个礼拜这种高兴只有那么短短的几个小时。但是我觉得很好了,自从认识他,我觉得我的内心一下有了光。半个学期下来,我们的关系突飞猛进。他真的是个很有魅力的人,班里没一个人不喜欢他。自从他来以后,教室里总有阵阵的笑声。每天的课间休息是最开心的时候,他会给大家讲笑话,会开玩笑让大家捧腹大笑,甚至偶尔还会来个小魔术。大家可能会好奇,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给大家形容一下。长相绝对迷人,这不是我个人主观臆断。一张很男人的脸,每个部分都恰到好处,要说最迷人的,应该是他的嘴。不是那种薄嘴唇,很丰满。迷死人的笑容,笑起来是那种能露八颗牙齿的那种。牙齿很整齐,很白。眼睛虽然小,但是很有神。很会放光,让你觉得看一样就沦陷了。性格更是没的说,是那种正经里带着那么一点不正经,又放荡不羁。试着想一下,这样的人在你周围成天晃,你能不动心。我没有半点夸张。 8 N$ B1 f* {; v0 L. B 那时候班里有个规矩,每个星期,教室里的座位前后左右大循环。这样,每隔两个星期我们俩就能挨在一起,虽然中间还有个走廊。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不知道是怎么了,就特别喜欢跟他说话。我是外地来的,父母为了联系我方便,给我买了个手机,诺基亚的。那时候有那么个手机已经不得了了。彩屏,听歌,拍照,上网,功能样样齐全。我为了能跟他多说会儿话,我把手机让给他同桌玩,这样我就跟他同桌能换座位跟他坐一起了。后来我直接自作主张就把桌子搬过去跟他成为了同桌。我每天会早早的从宿舍下来,把两个人的桌子擦干净,然后看书等他来。说起来,我有个连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优点还是缺点的习惯。我喜欢叨叨,越是关系好的我越是喜欢说。那时候他有个毛病,喜欢啃手指头,经常搞到流血。刚开始我就是说说他,后来他啃的时候就把他手握住。他不好好学习我也要说。其实我自己都觉得很烦,但还是忍不住去说。因为我心里着急。后来没什么效果我也就不说了。期间,有同学给他介绍女朋友。是那种学校里不好好学习,经常跟男生混在一起,还很主动的女生。我那时候心里不悦,毕竟跟我没什么关系,还是会开玩笑逗他。后来看他也很积极,就无话可说了,只让他加油。不知道他怎么改口的,居然叫我崽崽。我心里高兴啊,说明他重视我。大家不要误会,我不是那种娘的人。我认他当大哥,心里就这么认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