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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个人,他是小眼睛,有点小厚的嘴唇,不挺的鼻梁,圆圆的脸庞上镶嵌着这些不太精致的五官。他笑起来的时候,别人总是笑他,因为他的大门牙没有了,所以他说话有点漏风。不过他并不介意,同样的,他反而很开心,因为这是一个特征,可以让别人轻易地记住。他是谁?他是正在上初一的洛宇若(假名)小朋友。 ^# W( D4 p, |7 \7 E1 B, v
洛宇若从小学四五年级就渐渐开始对男体感兴趣,后来初一上半学期的十月份猛然登上一个同志网站才知道这是同性恋。他很坦然,从他知道他是同性恋的时候,他就对自己身边的那些所谓的好朋友讲了自己是同性恋的事情,按照同志圈的说法是出柜了。也为此,整个年级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同性恋。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洛宇若并没有遭到别人的唾弃和白眼,当然,如果说没有是假的,其实多少也有一点,不过他并不介意,他为了爱情都豁出去了。/ b/ i9 f8 x0 v5 S3 A) }, |- u; F
那个时候的他,刚满13周岁的他从同志交友网站上认识了两个本地的同志好友。一个叫A,另一个叫B。相识没多久,我们就约出来见面了,而且都是同一天。有点好笑的是,洛宇若很单纯,所以告诉他们了他要同一天约见两个人,这着实让人有点匪夷所思。后来真的到那一天了,那一天上午他约见的是B,他到他家去了。他不懂,当他说出去他家的时候的那个潜在的意思,因为那个时候他连1和0是什么都不知道。于是,那天上午,洛宇若就把第一次给了他了。他以为这是他人生中遇到的对的人。后来发现,他当时错了,洛宇若错的一塌糊涂。5 }4 h3 i! N4 T; M" {
那天下午,洛宇若去见了A。当时聊的时候,A在电玩城工作。于是,当时我觉得电玩城可能是一个不三不四的工作,所以就要求他辞去这份工作,他也真辞了。当天见他的时候我们是在市体见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冬天。我们坐在市体广场边,聊了几个小时。
4 B- E" b* w; d, s- \! j 他问我:“上午见得那个人怎么样?” J0 n( K! [7 R1 I+ a1 o4 K3 K) p+ B
我说:“还可以吧,”6 N4 |% y% ^3 q, F
A说:“没发生什么事情吧?”
n0 E% S! M) X% x2 y 我看着他说:“我把第一次给了他。”
7 S% n3 O3 B0 g- K* u8 s% d 他说:“哦。”
4 _% W: c. I8 ` 其实A长得不是很好看,还没有B好看呢。A胖胖的,是微胖界的,脸比较大,整体看上去很普通。而B就不一样了,他穿着一身风衣,身上喷着淡淡的香水味(古龙水),这个味道我至今还没有忘怀掉,B也有点胖,也是微胖界的。B喜欢吃益达,他的嘴里总是吐露着一股淡淡的香味。' A- q7 h# _: z+ \/ |3 V
那天下午洛宇若和A见完后,洛宇若要回家了。A说我送你吧,我没拒绝。后来他陪我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把我送到家,我很欣慰,也很感动。于是,在他把我送到家的时候,我赶紧跑到阳台上,看他那个慢慢消失的背影,默默地用着小灵通发了一个短消息:“我爱你!”, g. H* M4 p, [( ^$ a
没过一会儿,他也就回了:“我也爱你。”他们就这样确定了关系。
/ U/ P1 t5 V0 N, ^' X: n4 } e# ` 一开始,洛宇若很恩爱。他们经常跑去市中心玩,也是在那个时候,洛宇若第一次吃了肯德基,第一次去了市中心的某些大型休闲购物场所和娱乐场所,她很开心,因为有他,才让洛宇若更加发现了这个城市的魅力所在。可是,感激毕竟不是爱,最后我们分手了,两个在一起三个月的爱情终究宣布失败。
F9 O; H- z$ H. U3 g3 _ 不是我想推脱责任,当然也有可能在我,心态摆的不是很正。当然,其实我觉得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在他,因为他三个月没有工作过了,他只是一味地在寻找工作。我陪他去过百度招聘大会,找到了一份在我家附近的一家公司,面试什么的都OK了,也为此在我家小住了一阵子(不要想歪哦,A有点性冷淡的,我们在一起没有真枪过),可是最后他还是没去。为此我一直觉得他是啃老族。呵呵,洛宇若(也就是“我”,以后用第一人称,比较好写)后来觉得这份爱情越来越淡了,就分了。
" K% X2 r S! l2 i& N/ c 后来我一直单身了几个月,知道在初一暑假末,碰见了他。他跟我一样大,我当时是初一暑假末,他当时是初二暑假末,两个人有很多的话题,在一起的时候感到挺开心的,他家境也不错,算是小康吧。他很爱我,也很在乎我。我不知道这种爱是什么,反正就是很爱就对了,他写给我的那份情书,我一直保存着,偶尔还拿出来看看,想一想当初的记忆,觉得特别美好与幸福。
9 e+ L0 O* M; ? 我当时不懂,为何他一直要把我带到他同学面前,他朋友大部门都是女的,都是腐女,所以他们也一直在祝福我们。可是当时我不懂,什么都不懂,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这是他的炫耀,他的自傲。后来把,也是这个原因,我们分手了,是我提出来的,现在想想,觉得当时的我也特别的S B。 w; E$ T+ @9 a: I# D7 C3 `2 C
他当时很爱我,他的经济,他的决定,他的小秘密都会一一地跟我说,他的钱也在这儿,他的钱包也在我这儿,我用到现在了,有两年多了,现在还在用,觉得这是一份记忆的珍藏品。他还会给我小惊喜,他会和我一起买情侣衬衫,他会送我那件印有“万受无疆”的同志情侣T恤衫。他甚至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和我一起在市中心里一起牵手拥抱,当时我记得,他的眼睛里只有我,他真的挺爱我的。可是,我当手太傻了,没有把握好。
: l1 x- o+ P' f u/ d9 S 后来,这个圈子里的人告诉我:傻瓜,他爱你,所以想把你带到他的圈子里,这不是一种炫耀自傲的表现,这是一种想和你融为一体的感觉啊!( K9 a B4 H6 j Q1 ]. I7 [
听完,我才知道,我当时真的很脑子抽抽了!
6 t0 C! v. d# q( f (根据作者的经历加以改编,分享为主)
9 g) V) k) q" p- y+ T5 q0 F 今天先写这么多,感觉有点词穷,下面不知道怎么写了,让我休息一下,呼呼,看大家的评论怎么样啦!好的话继续写,不好的话就不献丑啦!(*^__^*) 嘻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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