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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离婚让骗婚GAY们警醒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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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7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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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给宝妻定义成潘金莲已经成了全民价值观,没人跳出来指责评论者是什么道德婊圣母站在道德制高点,潘金莲通奸西门庆还转移武大的炊饼,这叫碰触道德底线,该死该踩,踩她不是装逼,她贱也不是她的个人选择。
同理,如果事情换到范冰冰身上,范冰冰突然发现李晨是个GAY,根本不爱范爷,前脚离开范爷后脚就上不撸弟约人去,公众对李晨的暴贬只会数百倍于宝妻。
说白了,无论是宝妻还是已婚G,本质都带有很重的骗婚性质,违背婚姻忠诚,隐瞒重大事实,板上钉钉干的是同一回事。
相信已婚G看各种宝宝新闻的时候,肯定不是看热闹的心态,像这种背着配偶有事儿的人看这类新闻都是心虚的。所以你会发现在茶楼已婚G都保持沉默不发言,只有那么个把也不知道是哗众取宠还是脑子真慢的家伙在那一脸懵逼状问大伙“为什么这个事件闹的这么大?”
所以建议茶楼里的已婚G还是低调,你们试图在茶楼把指责你们的人定性为站在什么制高点,本质上跟宝妻在宝宝身后跟经纪人咬耳朵这种花样作死是相同的。你们要知道你们被gay贬并不是要你们死,而只是要你们低调,是在帮你们啊各位骗婚G
发表于 2016-8-19 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演艺圈里的戏子几乎都男盗女娼,与G或骗婚有半毛关系吗?
发表于 2016-8-19 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比喻是否恰当暂且不说,g选择结婚但却依然不退圈的确不对,鱼和熊掌请你选一样即可!
 楼主| 发表于 2016-8-19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儿早上终于看到一篇反向的文章,里面无非是以女权的口吻来说“宝宝事件已经把舆论带回中世纪去了”“小农思想”“不要忘了大清已经灭亡啦”,然后结尾说“马蓉出轨但是她没有触犯法律,你们喷她你们小心可能触犯法律”。这种论调像极了搜同挺骗婚的那些说辞,茶楼里经常有人说“法律没规定同性恋不能结婚啊,所以我就结,我在遵守法律,你喷我你在侵犯我人权犯法的是你”。 这就不难看出来在道德和德行上没半点立足点的人都是一个逼形,通常去抱法律的下限的大腿
发表于 2016-8-19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寂寞得紧了就要出来挑起一场论战,哪知道这陈饭狗都不愿意嗅了。就让我们这几个烧糊了的卷子陪你玩玩吧
 楼主| 发表于 2016-8-19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Zuijiasunyou 的帖子

别逗了,哪里是几个,不就是一个换着号来发泄心理的不平衡么,一万个号也是人渣,渣连一个人也撑不起来吧。还几个呢,送一串呵呵
发表于 2016-8-19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qingyan2010 的帖子

还有我呢哇哈哈,你的队友和同妻号呢
发表于 2016-8-1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都活在自己的无奈里,现在的中国同志是不能公开自己身份的,同志之间也很难有稳定的家庭,也不能有自己有血缘的后代,从很多很现实的原因所以让很多走进婚姻,人活一辈子,完全不损人利己,我觉得几乎不可能,有些事情身不由己,所以才说活在自己的无奈里,
 楼主| 发表于 2016-8-1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Prettygoodboy 的帖子

看过一个视频,某地街头疯狗连咬伤十余人。 视频里的恶狗狠狠咬着行人的胳膊。行人在跟他对抗,想甩掉它,这只狗整个被人拎得四脚离地,转着圈的被抡,身子都横飞起来,但还是狠狠咬着不放。这就是恶犬的特质,哪怕它下一秒就要被一枪爆头,也不会见形势不好赶紧撤,为了享受咬人一口的快感,连命都可以不要。特别真诚的建议你一句:有这死咬着不放的功夫,多看点书,多长点出息,在你真正的人际圈子里找到存在感
 楼主| 发表于 2016-8-19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茶楼上个别人这么善于百度知道式的自问自答,又懂得注册小号,然后还没有朋友和社交只会跑茶楼来找乐,真不如去兼职做网络推广,一条8毛钱提成好歹是笔收入,总之在茶楼除了被损个逼形之外什么都得不到要强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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