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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為了罵對方"死GAY"得到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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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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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21日电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日前苏姓男子与潘姓男子在台北县土城市立德路一家网吧发生冲突,苏姓男子不满被潘姓男子骂GAY所以提告,板桥地检署却不予起诉,他不服再上诉,并指称对方是用“死GAY”来侮辱他,结果潘姓男子被法官判处罚款新台币6000元。

  据报道,岛内朋友之间常会以“你这个死GAY”互相开玩笑,但其实这已构成“公然侮辱”。检察官认为,GAY是男同性恋者,而同性恋或双性恋、异性恋,都只是人的性取向,社会不致因为一个人是否为同性恋,便对其人格有负面评价;但板桥地院法官不仅认为同性恋并未得到社会普遍认同,用GAY称人确实对人格造成减损,而且潘姓男子还加上一个“死”字,贬损之意更加明显,判处新台币6000元罚金。

  此外,潘姓男子虽然反控是对方先“问候他妈妈”,才会回骂“GAY”,而且并没有加上“死”字,但是当时的处理员警证实有听到潘姓男子说“死GAY”两字,于是检方向地院申请简易判决,“死”字让案情大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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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字就罰了6千元
誰叫對方口無遮攔呢??
最近台灣不知道怎麼搞的
對文字的應用上越來越嚴格
生氣的時候千萬不要呈一時口快辱罵對方
不然吃虧的可是自已啊
那大陸對於有些不雅的字眼
是不是也是不能說
ㄧ但說的話對方可以控訴的??
在台灣我知道有些字眼是不太能用的
比如
傳簡訊說"你給我去死".......你給我小心一點".......這些話都是犯罪的
所以在台灣千萬別對著人說這些話
不然對方一氣之下告上法院
無論事情經過如何你已經先犯下恐嚇罪了
千萬要小心
发表于 2010-6-22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好夸张
发表于 2010-6-22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topgun1110 的帖子

哇哇哇..
台湾大叔~~~~~~~
你好早哦.
发表于 2010-6-22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胖  你这个死人~
发表于 2010-6-22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hykjjsb 的帖子

好讨厌哦.你这个死鬼.....
发表于 2010-6-22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       不要叫这么亲热  人家脸红了…
发表于 2010-6-22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hykjjsb 的帖子

哼..

小样..

跟哥哥调情你还差了点.
发表于 2010-6-22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没兴趣呢…   肥妞…
发表于 2010-6-2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hykjjsb 的帖子

去死!!!!!!!!!!!!!!!!!!!!!!!!!!


瘦猴.
发表于 2010-6-2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赚钱的方法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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